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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举办宗教工作培训班

  • 时间:2018-03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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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日下午,我校2018年宗教工作培训班在学校小礼堂举行,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王铭宇主任受邀为参训人员作辅导报告。党委副书记张德山出席并主持培训会,组织宣传部部长王春辉、学生处处长杜玉合、团委书记徐冰,我校统战工作干部、学工部相关工作人员、思政部全体教师和全校辅导员参加培训。

张德山在主持培训会时指出,开展宗教工作培训是省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全省依法开展宗教事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。根据省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会议要求,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切实增强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宗教工作能力,学校决定开展这次培训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新的宗教政策,拓宽发展思路,抓紧落实、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培训工作任务。

王铭宇主任从宗教政策法规层面,结合实际工作,以问题为导向,为大家作专题辅导报告。王主任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和大量生动深刻的事例,阐述了党的宗教理论政策,分析了宗教工作形势,解读了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的内涵实质,指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重要意义。王主任特别强调,高校宗教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“两个不得”和“五个严禁”的精神。“两个不得”即: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;“五个严禁”即: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、发展教徒;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、举行宗教活动;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;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;严禁穿戴宗教服饰、佩戴宗教标志。

张德山在作总结要求时指出,王铭宇主任的报告内容丰富,思想深刻,既有理论高度,又有实践深度,为我们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明了方向、理清了思路、找准了方法。张德山要求,我校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,提高政治站位,守土有责,守土尽责,在课堂上认真传达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,把宗教知识进课堂工作落到实处,牢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。

(稿件来源:组宣部   作者 李荔歌  发布人:汪 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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