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金龙网站
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  • 时间:2016-11-08
  • 点击:
  • 作者:
  • 责任编辑:zxb
  • 来源:

教思政〔2014〕744号
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,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,厅直属中小学校:

  2014年,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,以文明河南建设为统领,以形成“做文明人、办文明事”社会风尚为目标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,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,深入开展以“创建文明学校、创建文明班级、争当文明办集体文明教师、争当文明学生”为载体的教育系统“两创两争”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为把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,根据文明河南建设联席办公会议精神,今年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选表彰范围

  1.文明班级:各级各类学校中所含的班级;

  2.文明教师: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、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;

  3.文明学生: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。

  二、评选表彰名额

  班级200个、教师300名、学生500名,分别授予“河南省文明班级”、“河南省文明教师”、“河南省文明学生”荣誉称号。

  三、申报办法

  1.推荐名额。高等学校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、厅直属中小学校每校推荐班级1个、教师2名、学生3名;各省辖市每市推荐班级5个、教师10名、学生15名;各省直管县(市)每县(市)推荐班级1个、教师2名、学生3名。

  2.材料申报。填写《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申报表》和《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申报汇总表》,一式1份,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,经本单位审核、加盖公章后,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至郑州市顺河路11号教育时报社506室,邮政编码:450004。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[email protected]。其中高等学校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、厅直属中小学校申报材料,直接报省教育厅;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所属中等及以下学校申报材料,由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按照推荐名额统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四、有关要求

  1.表彰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,是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“践行价值观、文明我先行”主题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,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。

  2.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,以评选活动为契机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广大师生为加快中原崛起、河南振兴、富民强省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打造“四个河南”和推进“两项建设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 附件1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
  省教育厅思政处:刘书伟  0371-63588657,13613849657

  教育时报社:杜帅鹏  0371-66342631,18837102311

   

附件:1.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标准

    2.申报表及汇总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 河南省教育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9月2日

 

上一条:2014年成人专、本科报名公告 下一条:关于做好“太平官”“老爷官”“懒散官”专项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

关闭

版权所有 © 2000  香港金龙网站|地址:河南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 | 邮编:461000   办公电话:0374-2276999 
   招生电话:0374-2276888豫ICP备16037918号 香港金龙网站豫公网安备 41100202000431号

关闭